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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03执恢60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8-05-18

案件名称

李刚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03执恢608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浙0603民初4301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08月28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刚与被执行人夏逸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人民币10025元,该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