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983民初590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赵某与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某,张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983民初5901号原告:赵某,男,1989年1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北省黄骅市。。被告:张某,女,1987年8月2日出生,回族,农民,住河北省黄骅市。。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赵某于2017年8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赵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赵某撤回对被告张某的起诉。本案受理费475元,由原告赵某承担。审判员 刘秀杰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徐家辉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