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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93执保12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张国柱与吉林省亿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黄金波、冯丽申请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93执保123号申请保全人:张国柱,男,汉族,1965年11月5日生,住长春市绿园区。被保全人:吉林省亿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住所:长春高新区。被保全人:黄金波,男,汉族,1972年6月9日生,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被保全人:冯丽,女,汉族,1972年6月9日生,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申请保全人张国柱与被保全人吉林省亿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黄金波、冯丽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民事案号为(2017)吉0193民初1391号,办案人为唐虹梅。保全案件于2017年8月2日立案移送后,2017年8月4日开始执行保全,查封申请保全人张国柱名下房屋一套,2017年8月16日查封被保全人冯丽名下车库两套,2017年8月17日冻结被保全人吉林省亿利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一处,冻结被保全人黄金波名下银行账户一处,2017年8月28日冻结被保全人冯丽工资收入。现已保全完毕,故对本保全案件做结案处理,保全实施文书及保全风险告知书随本通知书一并移送。执行员  汪晓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贾凯宇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