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102执保4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1-07
案件名称
申请人谭福英与被申请人蒋崇轩财产保全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102执保40号谭福英:你在本院审理的你与蒋崇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于2017年6月9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于2017年6月13日作出(2017)湘1102执保40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蒋崇轩名下的位于永州市冷水滩区(永州市住建委)潇湘阁小区一单元3303号房住房一套,现保全事项已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保全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