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04执98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张玉刚与冯成凤莫毅借款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玉刚,莫毅,冯成凤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渝0104执980号申请执行人:张玉刚,男,汉族,生于1976年3月17日,住重庆市大渡口区。被执行人:莫毅,男,汉族,生于1987年8月4日,住重庆市合川区。被执行人:冯成凤,女,汉族,生于1989年8月29日,住重庆市合川区。本院在执行张玉刚与冯成凤、莫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询银行、房屋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工商登记部门,未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本院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并征求申请人的意见,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王 鹏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邓存香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