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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05民辖终102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1-06

案件名称

章云骏与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管辖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章云骏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民辖终102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30号第22幢AW141室。法定代表人:徐华红。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章云骏,男,1947年2月26日出生,70岁,汉族号码310101194702261671,住上海市长宁区。上诉人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章云骏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3民初978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认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应当按照约定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受理。本院经审查认为,涉案双方因装饰合同产生纠纷,装饰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范畴,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涉案装饰工程所在地在一审法院管辖范围,故一审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上诉人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诉提出的管辖异议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顾平审判员  赵东审判员  陈斌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许炯第2页共2页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