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115执恢39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1-2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侯昌圣与被执行人戴家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115执恢396号侯昌圣戴家雷:侯昌圣申请执行戴家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738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68000元,其中,本金元,利息元,延迟履行金(延迟履行利息)元,(未执行到位的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年月日将票据开具转付给侯昌圣。至此,侯昌圣向本院申请执行(2015)江宁江民初字第28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