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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726民初97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高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黑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某,高某某,丁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0726民初979号原告李某某,女,汉族,农民,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某某镇。委托代理人李某甲,男,汉族,个体,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新立屯镇内,户籍所在地黑山县。委托代理人寇海英,系黑山县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高某某(曾用名高某甲),男,汉族,农民,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某某镇。被告:丁某某(曾用名丁某甲),男,汉族,农民,现住址辽宁省黑山县某某镇。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高某某、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李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寇海英、李某甲、被告丁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李某某因身体原因未到庭,被告高某甲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4年4月2日,经被告丁某某作为担保人,被告高某某向原告借款2万元,期限一年,约定利息1分。2015年4月2日,借款到期后,借款人高某某既未偿还本金也未支付利息,担保人丁某某也未履行担保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原告依法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原告欠款2万元及利息7200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高某某未向本院提交答辩意见。被告丁某某辩称,借款属实,但是被告丁某某没有在欠据上签名。即使签名,被告丁某某也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超过了保证期限。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日,被告高某某向原告借款2万元,并写下借款合同:“欠据。2014年4月2日。欠孔庆于2万元,20000元。期限一年,利息1分。欠款人高某甲。担保人丁某甲。”2015年4月2日,借款到期后,借款人高某某未偿还本金及利息原告多次催要未果。现被告高某某及妻子下落不明。另查明,原告李某某与孔庆于系夫妻关系,现孔庆于已经去世。被告“高某某”曾用名“高某甲”,被告“丁某某”曾用名“丁某甲”。原告庭审提出对欠据上签名“丁某甲”进行鉴定,但未在指定期限交纳书面鉴定申请材料及预交费用。本院确认的上诉事实,有原、被告的庭审陈述笔录、原告提交的欠据、证明等在案为凭,经过本院质证,可以采信。本院认为,借款合同双方应当依法及时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被告高某某借款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于2015年4月2日合同到期后按时履行合同给付欠款及利息,但被告高某某经原告催要后仍未给付,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即使被告丁某某是本案保证人,本案三方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即使原告向被告高某某主张还款权利导致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也不会导致被告丁某某的保证期间重新计算,原告应当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015年4月2日)起六个月内要求被告丁某某承担保证责任,现原告无证据证明在履行期届满六个月内向被告丁某某主张保证权利,所以即使被告丁某某为保证人也不在对原告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本案利息,按照民间借款习惯为月利率1%,从借款之日到庭审之日利息总计为8000余元,原告请求7200元,予以支持。本案原告李某某与欠据上的孔庆于为夫妻关系,现孔庆于已经去世,原告以自己名义主张权利予以认定。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高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某某欠款及利息合计27200元。二、驳回原告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0元,由被告高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吴国臣审 判 员  张 勇人民陪审员  张广宇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张永洲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