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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执436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8-09-22

案件名称

慈溪市明朗视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82执4369号慈溪市明朗视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美华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慈溪市明朗视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宁波美华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6471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慈溪市明朗视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08月11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共计支付了11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82执4369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承办人:陈明旭电话:6391****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