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404执恢31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0-10
案件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张研、顾倩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404执恢311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与被执行人张研、顾倩、江苏苗商花木配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钟商初字第299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本案中拍卖顾倩所有的嘉宏盛世2302房屋价值为1160760元,拍卖张研所有的嘉宏盛世2303为1823800元,合计2984560元,扣除抵押权给招商银行2470336.37元,给买受人巢钧税金18238元,第一查封人天宁法院25000元,本案执行费22359元,已给顾倩248626.63元,余款20万元给顾倩。至此,本院(2015)钟商初字第29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