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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0111刑初2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列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111刑初252号被告人李列信用卡诈骗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3日作出(2017)赣0111刑初25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字,特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1页第5行“行政拘留十五天”;现更正为行政拘留十天。审 判 长  彭鹤龄人民陪审员  刘 菲人民陪审员  谢 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詹智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