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111刑初2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被告人李列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赣0111刑初252号被告人李列信用卡诈骗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3日作出(2017)赣0111刑初25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字,特补充裁定如下:原刑事判决书第1页第5行“行政拘留十五天”;现更正为行政拘留十天。审 判 长 彭鹤龄人民陪审员 刘 菲人民陪审员 谢 燕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詹智雯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