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429执保24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臧士正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429执保241号申请人:王祁君,男,生于1980年7月20日,住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被申请人:永年县嘉润建筑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臧士正,该公司董事长。被申请人:臧士正,男,生于1962年9月26日,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5日作出(2017)冀0429民初20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价值1100000元的财产或冻结等额银行存款。本案在保全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存款677.07元和冻结臧士正在淄博市东岳实业总公司股权1100000元(祥见附表)。本案的保全结果为全部保全。执行员 冀志科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