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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602执107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王海斌与李凯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海斌,李凯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1070号申请执行人王海斌。被执行人李凯。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字第21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7年7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四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潘晓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 镭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