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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1022执19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陶洁萍与罗衍辉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黎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黎川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陶洁萍,罗衍辉,罗鹏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赣1022执198号申请执行人:陶洁萍,男,196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黎川县。被执行人:罗衍辉,男,1972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黎川县,现羁押在黎川县看守所。被执行人:罗鹏飞,男,1967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黎川县。申请执行人陶洁萍与被执行人罗衍辉、罗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17日作出(2017)赣1022民初111号民事调解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陶洁萍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赣1022执198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罗衍辉、罗鹏飞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郑 辉审判员 熊俊良审判员 吴娱琴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兰 鑫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