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执18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11-22
案件名称
成都中新悦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决 定 书(2017)川01执1862号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华厦建辉门窗幕墙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中新悦蓉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一案【执行案号为(2017)川01执1862号】,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16)成仲案字第1010号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标的为3074813.65元。为便于案件的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将该案指定由你院办理。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附:1.(2017)川01执1862号执行卷宗材料2.联系人及电话:姚力引028-88612185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