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民特73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晓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晓虹
案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民特736号申请人: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森超。委托代理人:谭勇兴,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陈晓虹。委托代理人:张久丽,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指派。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天劳人仲案[2017]1786号仲裁裁决,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一案中,因陈晓虹已就该仲裁裁决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案号为(2017)粤0106民初1758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销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天劳人仲案[2017]1786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案件申请费100元,由广州森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叶嘉璘审判员 苏韵怡审判员 杨玉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郑翠影汤燕弟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