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429执保24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8
公开日期: 2017-09-15
案件名称
李晓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永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永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冀0429执保245号申请人:俞军伟,男,生于1981年4月7日,住浙江省缙云县。被申请人:李晓正,男,生于1978年9月10日,汉族,住永年区。本院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5日作出(2017)冀0429民初225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价值20000元的财产或冻结等额银行存款。本案在保全过程中,冻结了被申请人存款139.25元(祥见附表)。本案的保全结果为部分保全。执行员 冀志科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