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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5执恢6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7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邢力美、李言月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莱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莱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5执恢653号申请执行人邢力美,女,汉族,莱西市人,现住址莱西市。被执行人李言月,男,汉族,莱西市人,现住址。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力美与被执行人李言月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莱西市人民法院(2016)鲁0285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审结,确定被执行人于2016年9月20日付给申请执行人人民币203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2016)鲁0285民初2598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任永谦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赵云璐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