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0223执53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7
公开日期: 2018-09-03
案件名称
靳占梅与蔡生发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互助土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2017)青0223执537号申请人靳占梅,女,汉族,住互助县,农民。被执行人蔡生发,男,汉族,住互助县,农民。申请执行人靳占梅于2017年6月15日向互助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蔡生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我院审查于2017年6月15日立案。经执行案件款5670元全部执行到位,并于2018年8月27日给付申请执行人,(2017)青0223执537号执行案件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