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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2401执保73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6

公开日期: 2018-02-12

案件名称

闵顺花与魏晓敏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保730号申请保全人:闵顺花,女,1970年6月10日生,朝鲜族,住延吉市。。被保全人:魏晓敏,男,1987年1月11日生,汉族,现住延吉市北山街。根据本院作出的(2017)吉2401财保1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已经于2017年8月26日到延吉市部动产登记中心送达了(2017)吉2401执保7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上述民事裁定书。本次保全的财产是第1次被限制。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