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22执71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6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赵克举与王伟等交通事故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717号赵克举、王伟、张英伟:本院执行的赵克举申请王伟、张英伟交通事故纠纷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赵克举与被执行人王伟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赵克举的权益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