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406执保207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04
案件名称
钱锋与衡阳市泰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汇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衡阳市牵手财富民间资本投融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406执保20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钱锋与被申请人衡阳市泰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衡阳市汇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衡阳市牵手财富民间资本投融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7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2017)湘0406民初856号民事裁定书,要求被申请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审查立案后,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7月26日,冻结了被申请人衡阳市汇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工商银行账户。本案于2017年8月25日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