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503执恢2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张国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503执恢210号申请执行人:张国明,男,198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南浔区。被执行人:陈国民,男,1984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南浔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张国明与被执行人陈国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