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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503执恢2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6-08

案件名称

张国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503执恢210号申请执行人:张国明,男,1983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南浔区。被执行人:陈国民,男,1984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州市南浔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张国明与被执行人陈国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