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1028民初14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韩英国与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厂回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英国,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1028民初1499号原告韩英国,男,汉族,1987年6月20日出生,住大厂回族自治县,。被告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大厂回族自治县厂谭路南侧祁各庄段。本院在审理原告韩英国与被告大厂回族自治县潮白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韩英国于2017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韩英国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韩英国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韩英国负担。审判员 马琳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杨曼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