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3执恢8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9-13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广发与被执行人马宁委托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广发,马宁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辽0203执恢886号申请执行人李广发。被执行人马宁。本院(2008)西民初字第19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马宁存款43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执行员 毕 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