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7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25
案件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755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施加国、魏江、沈林平、海门市国宇纸业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与施加国、魏江、沈林平、海门市国宇纸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69343.40元及逾期利息,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177560.00元,本院已于2017年8月11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684民初170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