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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12执2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周军与被执行人李红岩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266号申请执行人:周军,男,1957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学府树家园二区。被执行人:李红岩,女,198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清市锅市街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周军与被执行人李红岩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12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郭永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