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226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周军与被执行人李红岩所有权确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266号申请执行人:周军,男,1957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学府树家园二区。被执行人:李红岩,女,1988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清市锅市街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周军与被执行人李红岩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12民初1045号民事判决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郭永鹏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