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2执8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崔占文与康显臣、康冬冬、康明、张卫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崔占文,康显臣,康冬冬,康明,张卫卫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810号申请执行人崔占文。被执行人康显臣。被执行人康冬冬。被执行人康明。被执行人张卫卫。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于2017年5月2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1599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潘晓东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化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