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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5执128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天津市森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万松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1281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森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天津市河北区森百花园会馆2楼。法定代表人:欧阳华,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万松坤,住所天津市河北区森百花园*******号。天津市森特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万松坤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北民初字第2645民事判决书,该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王 斌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刘亚丽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