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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603执恢58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5-1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绍兴县华阳织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亚太纺织有限公司、马和珍、濮超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绍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603执恢582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0)绍商初字第00856号民事判决书,2017年08月24日恢复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县华阳织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亚太纺织有限公司、马和珍、濮超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人民币200万元,该恢复案件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