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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881民初280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杨月莲与巫春笋、杨九科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月莲,巫春笋,杨九科,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881民初2808号原告杨月莲,女,1975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人,住广东省揭西县,现住英德市,被告巫春笋,女,1974年7月5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被告杨九科,男,1974年9月19日出生,汉族,英德市人,住英德市,被告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地址:英德市英城浈阳三路南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A栋2-8楼。法定代表人:杨玉烟。原告杨月莲诉被告巫春笋、杨九科、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15日立案受理。原告杨月莲诉称,被告杨九科、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向原告借款80000元,立具借条给原告收执,约定借款期限1个月,定于2015年8月1日前归还,月利率3%,所借款项用于广东为尔康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后被告未按时归还,至2016年7月19日被告要求原告签订一份有损原告权益的《偿还借款协议书》,即约定被告以往支付给原告的利息作为偿还原告的本金,剩余本金以一个月为一期分5期归还。原告为了能收回剩余本金而签订了该协议,累计收到被告支付给原告的利息33680元,至今尚欠原告本金46320元。为了维护原告的权益,特诉请:1、判令三被告归还借款46320元及利息(利息从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付清借款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本院认为,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本案被告的民间借贷行为有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杨月莲的起诉。本案受理费479元,原告杨月莲已预交,本裁定书生效后予以退回。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永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马晓银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关于涉及民事案件的处理问题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正在侦查、起诉、审理的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执行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非法集资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中止执行,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侦查、起诉、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发现与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属同一事实,或者被申请执行的财物属于涉案财物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属涉嫌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