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0323执恢7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张启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芦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芦溪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赣0323执恢75号张启辉、曾子斌:本院执行的张启辉申请曾子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曾子斌自动履行30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