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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124民初93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原告梁某与被告曾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道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道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梁某,曾某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湘1124民初933号原告梁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唐仁善,���南湘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曾某。原告梁某与被告曾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4月18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蔡国元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明清、柏劲松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8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何亚男担任庭审记录。原告梁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曾某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梁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拖欠的赔偿款3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13年原告梁某被招进道县工业园广隆厂房工地做工,被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原告借资治疗手伤。出院后,向厂房索赔,经多次协商,才达成2016年2月1日协议书,由厂房一次性赔偿梁某的医药费伤残赔偿���等计45000元(本资金由负责人曾某支付),被告已付15000元后剩余部分一拖再拖。原告梁某是为道县工业园广隆厂房做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应享受工伤待遇。经协商,厂房赔偿原告45000元,原告表示同意。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部分后一拖再拖,损坏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曾某未作答辩。由于被告未到庭进行质证,由法庭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本院认证如下:1、原告梁某提供的身份证一份,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2、协议书一份,证明被告2016年2月1号与原告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45000元的事实。原告的举证内容真实,来源合法,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采纳。综合全案证据及审理笔录,本院确认以下���实:原告梁某在道县工业园广隆厂房工地做工,被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原告借资治疗手伤。出院后,向厂房索赔,经多次协商,才达成2016年2月1日协议书,协议书内容为:“关于梁某在道县工业园广隆厂房工地做事时据伤大拇指,经双方友好协定:以上伤手一事,一次性赔偿梁某人民币肆万伍佰元整(45000元)(包括医药费伤残补助误工费后期治疗等因手伤一切费用)一次性定价,双方再无异议。赔偿支付时间:2016年2月4号前支付壹万伍仟元(15000元),2016年4月4号前把余额叁万元(30000元)一次性支付清楚。三方签字认定生效。负责人:曾某。注:本资金由负责人曾某支付。2016年2月1日”。协议签订后被告曾某支付了原告15000元后下落不明,剩余30000元至今未付。本院认为,本案属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告梁某受被告曾某雇佣,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经双方协商达成了赔偿协议,被告曾某应据协议约定给付原告梁某赔偿款,故对原告梁某要求被告曾某给付尚欠的赔偿款3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由被告曾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梁某剩余赔偿款人民币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由被告曾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蔡国元人民陪审员  张明清人民陪审员  柏劲松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代理书记员  何亚男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