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603刑初4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18
案件名称
韩成义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朔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韩成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晋0603刑初48号公诉机关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韩成义,男,1972年4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山西省朔州市人,住朔州市。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6年6月20日被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区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7月29日被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6年8月19日被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6月8日被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2017年7月13日被我院取保候审。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检公诉刑诉(2017)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成义犯寻衅滋事罪,于2017年7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帅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成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成义因大唐风电白玉山项目部施工占地问题与承包该工程的卫国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纠纷。2016年5月27日上午,韩成义将两辆四桥卡车停在韩山寺村五家坟路上阻拦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施工挖机、拖车通行。直至当天晚上21时左右,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员工王某、文某、曹某、张某、朱某强行拉开韩成义,让李某1开拖车将被拦住的挖机拖回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后李某1驾驶拖车准备返回朔州,行驶至平鲁区双碾乡双碾村西时被一辆白色哈弗越野车拦住,韩成义与蔚某伙同从树林里面冲出的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将李某1从拖车上拉下殴打,并将李某1推到白色哈弗越野车的后备箱,韩成义与蔚某也坐上白色哈弗越野车,让李某1带路寻找指使其拖走挖机的人。李某1害怕再次被打,就将韩成义、蔚某及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带到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白玉山风电项目部的员工驻地,韩成义伙同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进入项目部将该项目部的施工人员集中在一个宿舍内,先后殴打施工队职工尹某1、王某、李某1、文某、程某1、张某等人,后逃离现场。经朔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1头部、胸部和脊柱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轻微伤、轻伤一级;王某的头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躯干部损伤程度构不成轻微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成义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韩成义已经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成义辩护称,我当天只打了司机王某,那二十来个大同口音的人不是我雇佣的。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成义因大唐风电白玉山项目部施工占地问题与承包该工程的卫国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纠纷。2016年5月27日上午,韩成义将两辆四桥卡车停在韩山寺村五家坟路上阻拦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施工挖机、拖车通行。直至当天晚上21时左右,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员工王某、文某、曹某、张某、朱某强行拉开韩成义,让李某1开拖车将被拦住的挖机拖回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后李某1驾驶拖车准备返回朔州,行驶至平鲁区双碾乡双碾村西时被一辆白色哈弗越野车拦住,韩成义与蔚某伙同从树林里面冲出的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将李某1从拖车上拉下殴打,并将李某1推到白色哈弗越野车的后备箱,韩成义与蔚某也坐上白色哈弗越野车,让李某1带路寻找指使其拖走挖机的人。李某1害怕再次被打,就将韩成义、蔚某及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带到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白玉山风电项目部的员工驻地,韩成义伙同二十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进入项目部将该项目部的施工人员集中在一个宿舍内,先后殴打施工队职工尹某1、王某、李某1、文某、程某1、张某等人,后逃离现场。经朔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1头部、胸部和脊柱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轻微伤、轻伤一级;王某的头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躯干部损伤程度构不成轻微伤。证明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受案登记表证实,2016年5月28日23时许,刘某电话报案称其所在的朔州市平鲁区大唐风电白玉山风电基建工程工地当天晚上有20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进入工地后将该工地的施工人员集中在一个宿舍内,后将王某等人打伤。2、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户籍证明、前科劣迹调查表证实,韩成义,男,汉族,1972年4月24日出生,朔州市平鲁区人,现住平鲁区。韩成义无其他犯罪信息。3、抓获经过证实,2016年6月20日18时10分许,大同铁路公安处朔州车站派出所民警崔利峰在朔州市兆星宾馆门外抓获因涉嫌寻衅滋事案的网上逃犯韩成义。经查,2016年5月28日23时许,刘某电话报案称其所在的朔州市平鲁区大唐风电白玉山风电基建工程工地当天晚上有20多个身穿统一服装的年轻人手持木棒等器械,进入工地后将该工地的施工人员集中在一个宿舍内,后将王某等人打伤。后犯罪嫌疑人韩成义被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刑警大队在网上通缉。4、辨认笔录证实,蔚某、梁某、赵某经过辨认,指出殷某1就是将他们从车上拉下殴打的人。5、朔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朔)公(法医)鉴(临床)字【2016】52、53号鉴定意见证实,李某1头部、胸部和脊柱的损伤程度目前属轻微伤、轻微伤、轻伤一级;王某的头部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躯干损伤程度构不成轻微伤。6、民事赔偿协议书、谅解书证实,被告人韩成义赔偿李某1肆万元,王某壹万元,李某1、王某出具谅解书谅解韩成义的行为。7、证人殷某2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10时许,我公司工队项目施工现场负责人尹某1给我打电话说:”我们工人住的宿舍这边来了些人,他们将我们的工人打了。”我说:”你报警。”随后我打电话打不通,就感觉出事了,就和我的司机小赵开着车牌号为×××的白色霸道车赶往平鲁区双碾乡南仗村的白玉山风电项目部宿舍。赶到曹井沟村路口时候,见蔚某的车已经被拦在路边了,蔚某在警车里面坐着,我就过去问蔚某:”你咋找人打我的工人?”蔚某说:”我没打。”我身边站的工人说:”就是他带着人打了我们的人。”然后派出所的警车要将蔚某往平鲁人民医院送,我和孟某开着捷达车将蔚某的司机还有一个人送到平鲁公安局。去公安机关的路上,孟某问蔚某的司机:”谁指使你们打我们的工人?”那个司机说:”是蔚某、韩成义、李某3他们。”然后又说是吕四指使他们做这件事。在问话过程中,李某2把这个人的话全部录下来了。8、证人刘某证言证实,我在殷某1承包的白玉山基建工程上开车。2016年5月27日晚上十点发生两次打架。第一次在双碾乡双碾村西,我们的一个开拖板车的司机被打了,第二次打架是在双碾乡白玉山风电项目部院内,两次都是蔚某领着30来个社会上的人打的我们的工人。殷某1承包了白玉山风电厂的二期基建工程,我们工队的挖掘机在曹井沟村北面山头上干完活以后,准备用拖板车拖上去别的地方干活。5月27日上午9点多钟,蔚某领着三个人在岔路口用一辆四桥车将路拦住了,不让我们的拖板车走,蔚某等四人停下车将路拦住以后就离开了,我们一直在拦住拖板车的地方等着,下午1点多钟的时候,蔚某领着四五个人来到拦住拖板车的地方,坐在旁边,7点多钟,我们看见拖板车没办法离开,我们五六个人就一起回了白玉山风电项目部。吃完饭快10点的时候,文某开着皮卡车拉着曹某、朱大、彩云、王某、尹经理去了曹井沟村拦住拖车的地方,过了半个多小时,文某他们五个人回到宿舍,我说:”你们干啥去了?”曹某说:”我们开挖掘机去了。”我说:”开走了没?”曹某说:”开走了,将挖掘机弄到拖板车上,开到曹井沟村咱们平时放挖掘机的场地了。”说完话没几分钟,就听见外面有动静,我穿好衣服出外面查看,我看到蔚某和三十多个社会上的人、还有我们拖板车司机,拖板车司机脸上有淤青。那些社会上的人身穿红棉袄,手拿洋镐柄、铁棒,其中一个人手拿砍刀,然后六七个社会人拿着洋镐柄进了我们的宿舍,蔚某就在院子里喊:”谁刚才去开挖掘机去了?”我们没敢说话,王某在旁边宿舍一个人呆着,他被社会上的人看见了,然后十来个人将王某拉到院子里,其中两个人用洋镐柄打他的腿,打完后将王某推到我们住的宿舍内。蔚某和二十多个社会人进了我们宿舍,蔚某指着王某说:”就这货,给我打。”然后十来个人拿着手中的洋镐柄打王某。之后蔚某让挖掘机司机将挖掘机开到原来的地方,挖掘机司机就跟着蔚某还有那些社会上的人走了。我就给殷某1打电话,告诉他有人因为我们开挖掘机把我们的工人打了。殷某1让我报警,我随后给110打了电话。我怕挖掘机司机被打,就带着彩云、曹某、装载机司机去了曹井沟村北面的山头上,我看见挖掘机快到上午阻拦的地方了,我让挖掘机司机往回返将挖掘机开到曹井沟村平时放挖掘机的地方。我回到宿舍,下夜的老李说:”打起来了。”我就开上车去了曹井沟村南面的路上,我看家蔚某头上有血,殷某1让我坐上派出所的警车和蔚某去了平鲁区人民医院。9、证人尹某1证言证实,我在白玉山风电场韩山寺村附近负责基础设施修建。2016年5月27日晚上我在宿舍躺着玩手机,突然外面进来一伙人骂着不让我说话,让我出去,将我拉到门口,抢走了手机。在门外,有人用木棍用力打我腿。我看见其他工友被从宿舍拉出来,集中在一个宿舍。韩成义骂王某说:”我被你按在地里边打惨了,现在我有人给做主了,我报仇了。”他边骂边打王某,其他人也用木棍打王某。打完他后,韩成义又拉着挖机司机坐普桑走,他们相跟那伙人也全走了。我就问蔚平小怎么回事,他也不知道,说联系司机回家呀,我也回宿舍了。殷某1打电话询问情况,我就向他说了。过了一会,我听人说:”下边又打起来了。”我和工地的人相跟一块去了,见蔚某被人拦住了,过了一会,公安局的人来了。10、证人李某1证言证实,我在朔州市卫国工贸有限公司工作,是挖机司机。2016年5月27日晚上九点三十分,我开车回朔州,走到双碾乡双碾村附近的水泥路上,路中间停着一辆白色哈弗越野车,我赶紧停车,这时从白色哈弗越野车上下来四五个人,从路边树林中走出二十多个人,手持木棍,从白色哈弗越野车上下来的人把我从车上拉下来,然后从路边树林中走出的人用木棍在我身上一阵乱打,我赶紧说:”你们不要打我,我是受苦人。”有一个本地口音、比较胖的人从地上搬起一块大石头要砸我,被另一个本地口音的人拦住了,然后他又让我给找出让我开走拖车的人。于是他们将我推到哈弗车的后备箱里,我带他们到了殷某1工队停放车辆的地方,大同口音的后生将我从哈弗车后备箱拉出来推进一辆黑色依维柯车上,他们在外面点人数,一共16人,之后他们开车到了项目部,后面还跟着一辆黑色桑塔纳车。我带他们去了尹某办公室,他们在那打了尹某。之后拦住不让用石头砸我的人让我找王某和挖机车司机,他们挨门挨户将工人集中在一个大宿舍里。拦住不让用石头砸我的人指着王某说:”就是他让拖走的车,还打我。”然后大同口音的人就开始打王某。之后他们又让挖机司机将挖机挪回上午拦车的地方,然后就离开了。后来救护车把我和王某送到平鲁人民医院。他们打我的原因就是5月27日我们工队工程机械在韩山寺村口被韩成义他们拦住后,调解不成功,晚上,尹某让王某、文某、曹某还有两个我不认识的人将车给拖了出来。我们刚开始拖车时,韩成义不在,快回到殷某1工队停车场时,韩成义在路边将车拦住,王某、文某等人就将韩成义拉到路边的地里,发生什么事情我没看到。他们拉开韩成义后,我将挖机拖回停车场,就开上拓班车准备返回朔州,走到双碾乡双碾村附近的水泥路上被一辆白色哈弗越野车拦住了。楞平小胖胖的,说话本地口音,就是在双碾村路口用石头打我的人。拦住不让用石头砸我的人是韩成义,就是他带着那伙大同口音的人去了项目部。11、证人王某证言证实,我在卫国工贸有限公司打工。2016年5月27日早上7点钟,我们工队在曹井沟村东北方向的山头上给白玉山风电厂做基础工程,准备挖完风机机位后将挖掘机拖走,事先准备好一辆拖板车。上午10点半左右,我们刚准备将挖掘机放到拖板车上时,机位下的路上一辆红色车将路堵住了,旁边还有一辆皮卡车,车上有三个人,我们项目经理尹某1找皮卡车上的人询问,皮卡车上的人说:”我们也不认识拦路的人,拦路的人留了一个电话,有事打电话。”尹某1打这个电话没人接。过了一会来了老两口,开着一辆三轮车。11点钟左右,吕四和风电厂项目部的几个人开一辆绿色路虎车过来,吕四对老两口说:”你们不要拦,拦住对你们没好处。”然后吕四对我们说:”给你们协调把车要出来。”这时蔚某坐着一辆黑色普桑车来了,蔚某对尹某1说:”等着吧,给处理呀。”然后吕四、蔚平小等人就开车走了。快中午的时候,过来一辆轻卡车接上我们工人回到白玉山项目部,现场就剩下挖掘机和拖板车了,李某1给看着。中午我们吃了饭在宿舍休息,5点半左右,我和文某开皮卡车去了上午施工的机位,看见通往山头的另一条路上停放着一辆红色三桥车,三桥车旁蔚某和好几个人喝啤酒,看见我和文某过来,蔚某说:”你们两个人今天过哇,其他人一律不能过,谁过弄死谁。”我们开车过去后从东面绕道上午拦住的地方一看,有三桥车挡住路中间,拖板车司机和挖掘机司机在跟前,我们开车回了项目部。晚饭前,尹某1对我说:”晚上你安排把挖掘机拖回来。”饭后9点20左右,我和文某、曹某、彩云、朱某去了挖掘机被拦住的地方,红色三桥车附近停放着三四辆小轿车,挖掘机跟前没人拦,我们就装车,准备回项目部,走到一个丁字路口时,拖板车被韩成义给拦住了,我叫曹某下车,我们两人走过去,我问韩成义:”你为啥拦车?”韩成义说:”我想拦哩。”我就和曹某拽着韩成义肩膀处的衣服将他拉到边上,韩成义给人打电话说:”赶紧过来,我快被人打死了。”拖板车过去后,我们放开韩成义,拖板车将挖掘机卸到曹井沟村东南方的一块场地上。李某1开车朝双碾村方向走了,我们回到项目部。晚上10时许,我在宿舍睡觉,听见外面有很多大同口音的人叫喊,我穿好衣服,宿舍门被踢开,窗户玻璃被打碎,闯进来二十多个年轻后生,手持木棒,把我从宿舍拉出来,韩成义指着我对十来个人说:”有他了。”十来个人就用洋镐柄、铁管打我身上、头部,后来将我拉到隔壁宿舍,当时我们二十多个工人都被控制住了,我看见李某1被打得躺在炕上。韩成义过来用手打我,后来又拿起一块炭准备打我,被别人拦住了。之后他们将挖机司机带走了。后来救护车将我和李某1送到医院。韩成义是本地人,那二十多个年轻后生是大同口音,都身穿相同的红色冲锋衣。12、证人程某1证言证实,我是大唐白玉山风电项目部的挖掘机司机。2016年5月27日上午我们在双碾乡韩山寺村山头上挖风机机坑,中午收工下班的时候,我们开车从山上顺着水泥路往下走,走到半道上一辆红色自卸车在路中间停着将路堵住了,我们过不去给项目部尹经理打电话,尹经理派车将我们接回项目部。大约下午两点多,尹经理对我们说:”出去看看路堵没堵,不堵了就把车开回来”,然后我就和皮卡车司机、依维柯司机一起去了堵路的地方,看见自卸车还在路中间停着,等到下午四点多,依维柯司机和皮卡车司机从小路绕着走了,我开挖机怕压坏农民的地就在原地等待,拖板车也在。大约晚上九点多,皮卡车司机拉着项目部的一个人过来让我从自卸车后的田地上绕过去,我绕过去了,将挖机开到拖板车上,一起向项目部的停车场走,走到半路又有一辆红色自卸车将路拦住,旁边土坡坐着一个人,我们皮卡车的司机就和他交谈,他给了皮卡车司机一把钥匙,皮卡车司机就自己上车将自卸车挪开了,然后我们就开过去了。走到离项目部停车场还有一百米的时候,一个人站在路中间拦车,我看见皮卡车司机和项目部的人下车将拦路的人拉到路边了,随后我们就将车开到停车场。大约晚上十点钟,我们在宿舍准备睡觉,突然进来一个身穿黑色夹克和八九个手拿洋镐柄、身穿红色运动服的人,那个身穿黑色夹克的人指着皮卡车司机说:”就是他打我。”然后七八个手拿洋镐柄的人就开始打我们,打的过程中我看见拖车司机李师傅被拉进来,脸肿的很厉害,随后皮卡车司机就被拉到院子里打。一会进来一个人问:”谁是开挖机的?”我说是我,然后那个人就把我拉到院子里,朝我的背部打了一洋镐柄,让我蹲下,我蹲下看见皮卡车司机在地上躺着,院子里还站着一个身穿米黄色夹克的人和二十多个穿着红色运动上衣、手持洋镐柄、砍刀的人。过了一会,穿黑色夹克的人对我说:”从哪开走的挖机,你再给我放回哪。”我答应,就开上挖机顺着路走,大约半个小时,我们项目部的一辆白色皮卡车将我叫住,让我将车再开回项目部,我调头将挖机开回去后,就睡觉了。穿黑色夹克的人听说是韩成义,本地口音。米黄色夹克的人听说是蔚某。穿红色运动上衣的人都是外地口音。13、证人张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10点多,我和六七个工人在宿舍准备睡觉,这时进来十几个手持砍刀和洋镐柄的蒙面人,都穿着红衣服,和蒙面的人相跟进来的还有韩成义,他们进来就喊话让我们都蹲下不许动,我就赶紧抱着头蹲在地上,接着这些蒙面的人就开始动手打我们,我当时被他们用洋镐柄从头后部打了几下,身上也被踹了几脚,我们宿舍的工人都被打了十来分钟,后来他们留下三个蒙面人在我们宿舍,其他人跟着韩成义去外面了,我听见外面有人叫嚷。过了二十分钟他们都走了,我出去查看,我们的一个司机被打伤,后来120来了,我就和120相跟上将受伤司机送去医院了。14、证人李某2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22时10分接到车队领导孟某的电话,说有人闹事,我们的司机和工队的人被打了。然后孟某就开车接上我去双碾乡,开车走到乌龙洞路段,快到项目部了,看见一辆黑色普桑车已经被我们公司的人拦截下了,双碾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到场了,然后我们就把黑色普桑车司机拉上,去了平鲁公安局。在路上我们问那个司机是谁指使打我们的工人,那个司机说昨天晚上是蔚某和韩成义主谋,背后操作者是吕四,他们找了大约30个大同人来工队闹事,我们还对他说的话录了音。我们没有对他进行殴打。15、证人朱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22时许,在平鲁区双碾乡韩山寺村风力发电工队宿舍,我们被人打了。是韩成义和蔚平小雇佣的人打我们,打我们的人差不多30个人,都戴着帽子、墨镜,大同口音,他们拿着洋镐柄和砍刀,打我们用的是洋镐柄。16、证人文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22时许,我在双碾乡一个风电工队宿舍被打,听工队人们说时韩成义和蔚某雇人打的。打我们的人估计有30多人,都戴着头套,他们有的拿着洋镐柄,有的拿着铁管,还有拿砍刀的。听说王某和老李被打得住院了。17、证人曹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7点多钟,我回到双碾乡白玉山风电项目部升压站的宿舍,文某对我说,白天施工的时候,皮卡车、挖掘机还有依维柯被韩山寺村的韩成义拦住了,皮卡车和依维柯开回来了,挖掘机还被拦着,晚上没人的时候去把挖掘机开回来。我答应了。我们吃了晚饭大约9点多钟,文某开着皮卡车,带着我和彩云、王某、朱大去了曹井沟村村东的路上,看见我们施工队的挖掘机停在路边,还有一辆拖板车,挖掘机司机和拖板车司机都在,我们就过去将挖掘机开到拖板车上,往曹井沟村走,到了一个拐弯处,一辆四桥车停在路中间将路堵住了,四桥车司机说他也是被指使的,随后给挪了车,我们就继续走,走到路口,被一个人拦住了,文某说拦车那个人就是韩成义,我就下车对韩成义说:”有啥事好商量,站在路上别让大车碰着了。”说着就拽韩成义胳膊让他往边上走,王某和我一起拽韩成义。我们将韩成义拽到路边,将拖板车开回停车场。李某1往双碾乡方向走,我和文某等回到项目部宿舍。躺下没几分钟,听见院子里的狗叫,我出去一看,看见院子里进来二十五、六个人,手里拿着洋镐柄,身穿红灰相间的衣服,戴着帽子,将我们集中在一间宿舍,我看见李某1躺在床上,韩成义和十几个年轻人站在宿舍地上,这时听见别的宿舍有手机声音,有几个年轻人说:”这个房间还有人。”然后我就听见隔壁宿舍玻璃和门被打烂了,那些人将王某也拽过来。韩成义说:”就是他。”年轻人就用洋镐柄打王某,韩成义又用巴掌打王某。接着,韩成义让挖掘机司机将挖掘机开回去,他们就走了。我打了110,李某1说他疼得厉害,让我打120,后来我和李某1去了平鲁人民医院。18、证人孟某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我在平鲁区下木角风电工程工地上准备休息,白玉山风电卫国工程公司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白玉山风电卫国工程公司的工人被人打了,对方有20多个人,你叫上一些工人看能不能拦住这伙人。”我就叫上李某2、赵某、小刘然后开了一辆黑色大众捷达轿车往双碾乡方向走,等我们快到白玉山风电项目部升压站时,见路边停着一辆褐色桑塔纳轿车,我也没有注意车里头有没有人,殷某1的路虎车也在现场,周围站着好多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人,我看见蔚某在桑塔纳轿车跟前躺着,这时派出所的警车也到了现场,警察让把蔚平小扶到警车上,工贸公司的工人把蔚某车上的另一个人拉到我车上,殷某1、李某2和小刘也上了我的车,我开着车到了公安局。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殷某1问这个人:”是谁指使你们打我的工人?”这个人说:”主谋是吕四和韩成义,蔚某给召集的二十多个大同黑社会的人,他们穿着统一的衣服,拿着洋镐柄打的人。”问话过程李某2录了音。19、证人尹某2证言证实,2016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蔚某和梁二一起到我家说让我给做点饭,说了会话外面有人叫蔚某,蔚某就出去了,梁二没走。饭熟之后,我们给蔚某打电话,过了一会蔚某和韩成义还有另外两个不认识的人回来吃饭,吃完饭就走了。20、证人杜某证言证实,我又名杜某,在平鲁区下水头乡风电金凤公司上班。2016年5月27日早上韩成义对我说:”我和李某4说好了,开上他的四桥车回韩山寺拦挖机呀。”我不放心他开车,就开上红色欧曼四桥车,韩成义开着面包车一起去了韩山寺村。韩成义让我把车放在韩山寺村外的风电施工队修的便道上将路拦住,将另一辆红色欧曼四桥车横在硬化水泥路中间。停好车后,韩成义拿出酒和一些吃的东西和村里的一些人坐下喝酒。蔚某坐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过来了,把韩成义叫到车上说话,不知道说了些什么。中午他们喝完酒,我回了工地。下午六点多我返回韩山寺村外停车的地方,蔚某和韩成义、梁二、赵某吃饭去了,我留下来看车,十分钟之后,过来一辆皮卡车,下来四五个人,让我给挪车,我说我坐不了主,他们就威胁我,我就把车钥匙给了他们,他们自己挪开车,皮卡车在前面带路,拖板车上拉着挖机车向曹井沟村方向走。然后我就给韩成义打电话说他们将车开走了。我看见韩成义从曹井沟村追出来,将挖机车和拖板车拦住,这些人就将韩成义拉到路边打了。过了一会韩成义领着一伙说大同话的年轻人拉着挖机车司机到了挖机车旁,将挖机开到上午拦车的地方。韩成义让我开着四桥车在挖机后面跟着,说大同话的年轻人上了一辆黑色面包车离开了。21、证人程某2证言、向某证言证实,我们是双碾乡派出所民警,2016年5月27日晚上22时41分,我所接到报警电话,报警人称:”朔州市卫国工贸有限公司施工队工人在大唐风电二期工程白玉山风场宿舍区被一群着装统一的陌生人殴打。”我们接到指令立即赶往现场,途中有两辆白色的朔州市卫国工贸有限公司的车快速超过警车,我们赶到大唐风电二期工程白玉山风场宿舍区200米左右的地方后看见路边停着一辆黑色大众车,车旁边一伙穿着卫国工贸有限公司衣服的工人在拳打脚踢一个体型较胖的中年男子,我们立即制止,并将被打男子扶到警车上。被打男子叫蔚某。同时我们看见不远处有一个白头发老头在一辆黑色轿车内被另一伙人殴打,我告诉蔚某待在警车上,就过去给白发老头子解围。刚到那边,出来六七个人再次殴打蔚某。我们分头制止了两边的暴力行为,又把蔚某扶到警车上,发现他头部流血,我们就立即发动警车将他送到平鲁人民医院。22、证人蔚某陈述证实,我又名蔚某,是大唐白玉山风电项目部的调解员。2016年5月27日上午,我去大唐白云山项目部正常上班,我的老板吕四给我打电话说:”韩山寺要施工了,村民拦着不让施工,你去现场给调解调解。”我就马上带着梁某和赵某开车去了韩山寺村拦车现场。我见大唐的项目部张经理和吕四都在现场,吕四对我说:”这个车是韩山寺村里的人阻拦风电施工,把路给拦住了,工队的挖机和施工车辆不能走了。你给问问是谁的车,处理一下。”说完吕四就和张经理一起走了。我打听到拦路的车时韩成义的,就给韩成义打电话,韩成义来了,我就问他:”你为什么拦路?”韩成义说:”他们施工把我父亲的地占了,不给补偿款,我拦路要钱。”我就对韩成义说:”你先把车给挪挪,这个事情咱们以后再说。”韩成义什么也没说,招呼附近的村民一块喝酒。到晚上7点钟左右,我对韩成义说:”这个依维柯和皮卡都是打工的人,赚钱不容易,你就让这两辆车过去哇。”随后韩成义让人将四桥车给挪了一下,依维柯和皮卡开走了。挖机车还在原地停着。8点多,我叫韩成义去曹井沟村吃饭,韩成义接了个电话说:”平小,你做事不对哇,你把我拉到这吃饭,挖机和拖板车就被人开走了?”我说不知道,韩成义就让我和他一起找拖板车和司机。我们开车回去,发现那辆挖机车已经停放在殷某1工地的停车场了。韩成义又让我和赵某开着车去追拖板车。在双碾村西的路上,见有一伙人已经拦住了拖板车,然后韩成义就下车,我一直坐在车上,韩成义下车做了什么我不知道。过了一会韩成义上车让我送他去项目部。到了项目部,韩成义下车进了宿舍,我没进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过了一会韩成义出来了,项目部的尹某1经理过来跟我说:”有人打我了。”我说:”打你做什么,跟你没关系。”正好尹某2打电话说饭熟了,我就带着韩成义去吃饭。吃完饭,韩成义将我送到韩山寺村外他停放四桥车的地方。韩成义和司机走了。我和梁某、赵某准备回家,走到韩山寺村路口,有一辆白色路虎车,还有好几辆车,把我的车逼停。卫国工贸公司的老总殷某1从车上下来把我拉下来就打我,我对他说:”你为啥打我,你调查清再打。”殷某1说:”我打的就是你。”然后又过来一群人对我拳打脚踢,还有人用木棍打我的左腿。不知过了多久,我被扶到一辆警车上,后又有四个人把我从警车上拉下来拳打脚踢,用木棍打。我被打得晕了过去,醒来时已经在医院了。23、证人梁某陈述证实,2016年5月27日早上8点钟,蔚某给我打电话让我和他一起上山,我们坐着黑色桑塔纳去了曹井沟村东面的岔路口,我看见一辆四桥车停在岔路口,拦住一辆挖机、一辆依维柯、一辆皮卡车。中午韩成义取出一些啤酒和吃的,蔚某过去和韩成义说话,我们就在四桥车旁边吃东西。下午6点多,韩成义让司机挪了一下车,皮卡车和依维柯车走了。过了一会,我们去了和义家准备吃饭,蔚某接了一个电话,说:”有人往走拖车了,咱们赶紧去看看。”我不想去,他就和桑塔纳轿车司机出去了,半个多小时后,饭熟了,我就给蔚某打电话叫他回来吃饭。快9点,蔚平某和桑塔纳轿车司机还有上午拦路的韩成义和司机回到和义家中。吃饭时,我问蔚某为啥这么晚,蔚某说:”打架去了,打得不厉害。”吃完饭大约10点,我们要回井坪,走到曹井沟村岔路口,韩成义和他的司机下车了,我们三人继续走,没走几米,就被六七辆车迎面拦住,其中有一辆白色越野车,接着过来十个人,拿着洋镐柄,先把桑塔纳轿车司机赵某和蔚某打了一顿,随后一个年轻后生将我从车上拉下来,我说:”你们先别打,说清楚再打也不迟。”他们不听,直接对我拳打脚踢,也用木棒打我,然后将我拉到一辆白车上,在车上两三个人用拳头、巴掌打我的头,走到北坪加油站附近时,车上的人把我从车上拉下来边打边问:”你参与打人没有?”我说:”没打。”这时又过来一辆车,殷某1从车上下来问我:”你给打扫家没?”我说:”打扫了。”殷某1就用拳头打我的头,随后和殷某1一起的其他人用木棍在我身上乱打,我的胳膊、腿、手和后背都被打伤了,眼睛被殷某1打伤了。打完后,又过来一辆车,赵某被从车上拉下来,殷某1指着我问赵某:”他去没去工地?”赵某说去了。接着殷某1等人继续打我让我也承认去了工地,之后我被送到公安局。24、证人赵某陈述证实,我2016年5月27日晚上开车拉着蔚某和一个姓梁的老汉去找韩山寺村的村民调解,调解过程发生了冲突。蔚某是大唐风电的调解员,之前五六天,蔚某雇佣我的普桑车在大唐风电来回协调处理占地问题。当天中午,韩成义和他们村的人用两辆车将韩山寺村上山的路拦住了,蔚某、一个姓梁的老汉和我三个人去了大唐风电项目部,快中午时直接去了韩山寺的调解现场。在调解现场,我看见站了好多人,有一辆大车横停在上山的路上,在路边还有一辆拖板车。协调了一会,没有成功。到了晚上天黑的时候,我们从韩山寺村出来,看见韩成义满身土,就问怎么回事,韩成义说:”人家强行将挖机开走了,还打我。”韩成义上了车说前边有人拦拖板车,让我们往前走。快到双碾村时,我见路边停着一辆白色越野车,车牌号挡住了,有四五个年轻人在打拖板车司机,韩成义和蔚平小下车,过了一会,他们回到车上,蔚某说:”打架了,再回项目部吧。”于是我们回到项目部,过了一会,来了一辆大轿车,车上下来二十来号人,进了工人们住的工棚,做了什么我不知道。他们出来后,我、蔚某、韩成义、老梁、韩成义司机在曹井沟村吃了饭,韩成义和司机走了,我、蔚某、老梁走到韩山寺村口被一辆白色霸道车、一辆路虎车、一辆捷达车拦住了,车上下来好多人,其中一个是施工队负责人殷某1,殷某1带领四五个人把我和老梁、蔚某打了一顿,过了一会,警察也来了,我们被一辆捷达车送到公安局。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殷某1打我,让我按照他所说的说出来录音,说错了就打我。25、被告人韩成义供述证实,殷某1在双碾白玉山风电项目部韩山寺村施工时,没有通过征地就开始施工了,其中几亩地是我的,他也没经过我的同意就施工了,把我在韩山寺村南梁的土地给挖开修路了。我在2016年5月26日回村后,知道了这个事情,就在27日上午借了杜某的两辆四桥车去把韩山寺村五家坟路给拦住了,我主要是想拦住殷某1工队的挖机不让他们施工。27日上午,我先让杜某开着一辆四桥车把路拦住,我们就离开了。后来,蔚某给我打电话说:”你拦住路,这个事情咋处理呀?”我说:”你等哇,我上去呀。”我和杜某又开一辆四桥车,买了点吃的、喝的酒上去了。蔚平小见到我后说:”你别拦了,你也拦不住。”我说:”不拦你就得给我答复。”然后我就让蔚某、杜某和韩山寺村的村民雷某、武某、陈二等人在路边吃喝我带的东西。快到下午6点的时候,蔚某对我说:”快把那辆皮卡车和面包车放了吧。”杜某给挪了下大车,皮卡车和面包车走了,挖机车还停在原地,又过了一会,我提议去吃饭,就和蔚某一起吃饭去了,杜某留下来看车,蔚某让司机开着黑色桑塔纳轿车拉着我、一个白头发老汉去了和义家,我还没进门,杜某就打电话说:”殷某1工队的人过来强行开挖机了。”蔚某说:”不可能哇,说好的事情怎么可能。”我说:”你把我骗到和义家,让殷某1的人往走拉车了。”然后我就自己跑到拦车的地方,看见挖机车已经放到拖板车上了,正往殷某1工队的停车场走。我拦住车,他们过来四五个工人,分别抓住我的两只胳膊,把我往路边推,还有个工人用拳头在我的后背打,问我说:”你想活不了?不想活就拿刀捅死你。”他们把我推到路边,然后让拖板车将挖机车拖回到殷某1的停车场。一会,蔚某过来了,问:”你是不是挨打了?”我让蔚某追拖板车,在双碾村西面的路上,见有一辆白色的越野车将拖板车拦住了,大概四五个人将拖板车逼停在路边,这伙人还在打司机,我过去把司机给拉开,让拖板车司机往回拖挖机。拖板车司机坐在这伙人的车里,带我们回到项目部。到了项目部,这伙人拿着洋镐柄挨着从宿舍找人,我也从宿舍把打我的那个人找出来,我们找到人之后将这些人集中在一个大宿舍,我用拳头打了这个人,并对他说:”你打我了,你看我找上人报仇不。”打完这个人后,我又让他将挖机司机找出来,然后让挖机司机跟我一起去挪挖机,并让蔚某把我们送过去,和我相跟一块去的那伙人也坐上他们的车走了。这伙人都穿着红色上衣,外地口音,具体什么地方的我不知道,我不认识他们。我看着司机将挖机开到上午我拦车的地方,就返回到和义家吃饭。吃完饭,我回到拦车的地方,看见挖机又回到殷某1工队的停车场了,我感觉不对,就对杜某说:”赶紧跑哇,挨打呀。”我就看见前边不远处车灯晃。来了好多车,我和杜某就藏起来,到了凌晨一点多,车全走了,我和杜某才出来开车走了。蔚某大名叫蔚某,是大唐风电的调解员。上述事实与证据,经公诉人当庭宣读和出示,并经被告人质证,控辩双方均无异议。证据的收集、来源(侦查机关)合法,内容客观真实,均应认定为有效证据。且证据间相互吻合,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能够作为定案依据。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成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韩成义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韩成义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韩成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刘 芳审 判 员 孟文吉人民陪审员 力晓静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张学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