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024执保4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欧阳章柱与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嘉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024执保42号欧阳章柱、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人欧阳章柱与被申请人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保全一案,本院根据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2017)湘1024民初929号民事裁定书,作出(2017)湘1024执保4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嘉禾县天堑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未领取的嘉金路工程款和银行存款250万元。经执行,本院于2017年8月25日已被申请人江苏圣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嘉禾县天堑通达投资有限公司未领取的嘉金路工程款250万元。本院已全部查封完毕,完成了本院(2017)湘1024执保42号执行裁定书确定义务,应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