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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0802执13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张安平与付爱玲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1352号申请人:张安平,男,1963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被执行人:付爱玲,女,1966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申请人张安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付爱玲离婚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802民初744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苗滋滨审判员  宋海燕审判员  程志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许嘉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