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802执135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张安平与付爱玲离婚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焦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豫0802执1352号申请人:张安平,男,1963年3月8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被执行人:付爱玲,女,1966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焦作市解放区。申请人张安平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付爱玲离婚纠纷一案,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802民初744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长 苗滋滨审判员 宋海燕审判员 程志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许嘉琳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