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403执58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郭明飞申请执行平顶山市千群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决定书
法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顶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豫0403执588号本院在执行平顶山市卫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平卫劳人仲案字【2016】第81号中,申请执行人郭明飞申请将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千群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平顶山市千群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平顶山市千群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