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0922执32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2-13
案件名称
邓某、盛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某,盛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大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鄂0922执329号申请执行人:邓某,女,1985年2月2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住大悟县。委托诉讼代理人:邓亨全,男,1949年10月2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住址同上,系邓某的父亲,被执行人:盛某,男,1986年5月1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住大悟县。委托诉讼代理人:盛福俊,男,1946年1月1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大悟县人,居民,住址同上,系盛某的父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邓某与被执行人盛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于2017年8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邓某于8月25日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鄂0922执32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李科峰审判员 彭建斌审判员 韩用家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谈华锋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