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04民初6153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与哈尔滨市哈利来清真美食城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哈尔滨市哈利来清真美食城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0104民初6153号原告: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二道街144号负责人:姚永成,经理。委托代理人:张志强,系道外区正义法律服务所律师。被告:哈尔滨市哈利来清真美食城,住所地哈尔滨市道外区。法定代表人:张宝华,经理。原告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与被告哈尔滨市哈利来清真美食城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17日立案。原告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诉讼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为25元(原告已预交1204元,退回原告1179元),由原告哈尔滨道外房产经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房产经营分公司负担。审判员 蔡文丽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袁丽勋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