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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无执字第005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28

案件名称

季庆与徐进、许忠国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无为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无为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3)无执字第0053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季庆与被执行人徐进、许忠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徐进、许忠国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徐进、许忠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