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22执1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李某与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继承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199号申请人:李某被执行人: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关于本院执行的李某申请被执行人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继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全部自动履行完(2015)秦民初字第55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