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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22执199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李某与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继承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秦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22执199号申请人:李某被执行人: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关于本院执行的李某申请被执行人郭某1、付某、郭某2、郭某3、郭某4继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经全部自动履行完(2015)秦民初字第559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已经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秦安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