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5执20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7)津0105执2086号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杰美佳业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法定代表人:吕金地,职务站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刚,该公司职工。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支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负责人:XX,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伟民,公司职员。天津市杰美佳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5民初3122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现予以报结。通知。执行员 李景长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 婷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