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民终83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冯小梅、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冯小梅,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民终838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冯小梅。委托代理人:陈志斌,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红。委托代理人:秦光。上诉人冯小梅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4民初78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原审判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4民初7838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 何慧斯审判员 苏韵怡审判员 杨玉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树苑郑翠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