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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民终8386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9-05

案件名称

冯小梅、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冯小梅,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01民终838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冯小梅。委托代理人:陈志斌,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威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红。委托代理人:秦光。上诉人冯小梅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4民初78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院认为,原审判决对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基本事实认定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2016)粤0114民初7838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重审。审判长  何慧斯审判员  苏韵怡审判员  杨玉芬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张树苑郑翠影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