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1881民初15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周婷与龙成卫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婷,龙成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881民初1531号原告周婷,女,1976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委托代理人谭教奎,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成卫,男,196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现下落不明。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婷诉被告龙成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婷及其委托代理人谭教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662.50元,由原告周婷负担。审 判 长 陈志和人民陪审员 石志英人民陪审员 梁德嫦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谭湛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