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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1881民初15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周婷与龙成卫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英德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英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婷,龙成卫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粤1881民初1531号原告周婷,女,1976年6月28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委托代理人谭教奎,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成卫,男,196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英德市。现下落不明。本院在审理原告周婷诉被告龙成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周婷及其委托代理人谭教奎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662.50元,由原告周婷负担。审 判 长  陈志和人民陪审员  石志英人民陪审员  梁德嫦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谭湛月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