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82执862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墨市润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红天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墨市润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红天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王波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2执862号申请执行人:即墨市润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黄河三路502号幸福家园附15号,组织机构代码09509772-1。被执行人:青岛红天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服装工业园,组织机构代码73729719-5。被执行人:王波,女,1968年4月29日生,汉族,住即墨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即墨市润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红天娇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王波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鲁0282民初284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李正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