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623执114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7-04
案件名称
方某朝、方某来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某朝,方某来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623执1143-1号申请执行人方某朝,男,1951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方某来,男,1945年7月12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在执行方满朝与方付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苑庆宏审判员 高艳平审判员 吕亚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邵 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