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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623执1143-1号

裁判日期: 2017-08-25

公开日期: 2018-07-04

案件名称

方某朝、方某来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商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方某朝,方某来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623执1143-1号申请执行人方某朝,男,1951年10月20日生,汉族,住商水县。。被执行人方某来,男,1945年7月12日生,汉族,住商水县。。本院在执行方满朝与方付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苑庆宏审判员  高艳平审判员  吕亚飞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邵 淼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