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165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郑玥、天津伯亿经纬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1655号郑玥、天津伯亿经纬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人郑玥与被申请人天津伯亿经纬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津南劳人仲裁字(2016)第1159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内容,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165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彭春生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李建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