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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赣刑申1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熊某某私放在押人员案驳回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私放在押人员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赣刑申18号熊某某:你因私放在押人员一案,不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2月25日作出的(2006)宜中刑二终字第75号刑事裁定和2015年11月3日作出的(2015)宜中刑监字第9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