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赣刑申18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熊某某私放在押人员案驳回通知书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西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私放在押人员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 知 书(2017)赣刑申18号熊某某:你因私放在押人员一案,不服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12月25日作出的(2006)宜中刑二终字第75号刑事裁定和2015年11月3日作出的(2015)宜中刑监字第9号驳回申诉通知,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复查认为,你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不予重新审判。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