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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8破1-5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8-30

案件名称

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8破1-5号申请人: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2017年8月24日,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破产事务终结,请求本院终结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第三次、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且经本院裁定予以确认。债务人财产已分配完毕,职工已安置妥当。现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安徽天晟久久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 柏 萍审判员 杨再松审判员 查世庆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丁 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