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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2执110号

裁判日期: 2017-08-24

公开日期: 2017-09-24

案件名称

马艳红与廖晓红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艳红,廖晓红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722执110号申请人马艳红,女,1981年2月9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被执行人廖晓红,男,1968年8月12日出生,汉族,现住内蒙古呼伦贝尔市。2017年3月1日本院受理了马艳红申请执行廖晓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接到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本院已将被执行人廖晓红莫力达瓦包商村镇银行账户,信用社×××账户,×××账户,建设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内0722执110号案件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立忠审判员  金 戈审判员  李冬学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张 越 搜索“”